為促進我區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川人社規〔2024〕17號)、《關于轉發<四川省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瀘市人社辦〔2024〕72號)、《關于印發<龍馬潭區2025年度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及實施方案>的通知》(瀘龍人社辦發〔2025〕2號)等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無法實現市場化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由常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報街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核定)。
二、崗位需求
勞動就業崗、環保監察員、殘聯專干等42個城鎮公益性崗位,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三、安置程序
(一)個人申請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16日。
(2)報名要求:常住龍馬潭區,有崗位意向且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常住地所在社區進行報名,在現場按要求填寫《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社保卡復印件、1張個人寸照及其他所報崗位另需印證的相關資料,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崗位(個人所在街鎮范圍內的一個崗位或瀘州市龍馬潭區殘疾人聯合會扶殘助殘服務崗)。
(二)資格審核
(1)鎮(街道)初審:核驗申請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狀態、就業失業狀態、求職意愿等基礎條件。
(2)區就業局復核:對申請人申請資格進行復核。
(三)專家現場測評
在瀘州市就業指導專家庫中抽取三名職業指導專家對申請者能否勝任崗位進行現場測評。通過測評后人員確定按照“零就業家庭時間長、殘疾程度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高、大齡人員年齡大”的原則,進行順位排序。根據排序確定擬安置人員并向用人單位推薦安置。
(四)公示
由區就業局將通過專家測評的擬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在龍馬潭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安置。
(五)安置備案
用人單位應在安置人員到崗之日起1個月之內與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并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就業局進行備案。
四、咨詢與監督
本公告由瀘州市龍馬潭區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30-2998291
監督舉報電話:0830-2755873
瀘州市龍馬潭區就業服務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